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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维修应该有统一的收费清单 |
| 发布时间: 2008-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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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开始施行。不过消费者和维修企业还对其中一些细节存在疑问。在近日泰安交电家电行业协会召开的一二级维修资质企业座谈会上,泰安物价局、市消协等人士对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这一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会上透露,到目前为止,大部分企业已经执行了明码标价,但还有一些维修单位列出的价格为“一锤子”价格,比如修一次大屏幕彩电60元,但最后消费者才发现这仅是其中部分费用,还要另外支付配件费甚至上门费。相关部门人士说,家电维修服务的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明确标示其中每一项,在上门服务时不能笼统地提供“一锤子”费用,而应该分别列出上门费、材料费、检查费、维修费等明确费用,这些费用在结算清单中也要一一列明。现在大多数家电维修都实行上门服务,消费者提出的投诉中,上门前不能提供清楚价格标准的占了相当部分,比如服务人员在电话里提供的价格和最后价格不一样。南京市物价局等部门人士对此表示,家电维修服务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可以自主调低,但不能突破行业标准的上限。今后,维修企业在客户打来电话咨询时就要提示详细收费标准,在上门检修时主动携带价格表、价格手册,最好是南京市家用电器检修收费标准的小册子,避免事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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